AIS未正常开启、违规关机,面临这些处罚!
未按规定配备AIS、擅自拆卸、故意关闭AIS、使用未通过型式认可的AIS、违规安装多台AIS、动静态数据以及航次动态不准确、未按规定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等。这些行为不仅会扰乱正常的海上交通秩序,更会给水上通航环境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。AIS未正常开启、违规关机,面临这些处罚!
1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》第46条:配备AIS等设备的船舶应始终保持设备正常工作,信息准确并及时更新,不得随意关闭或停用,确保船岸间、船舶间信息交互畅通。
2. 《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第81条:船舶不按规定使用航行信号设备(含AIS设备),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扣留或吊销船员适任证书。
3. 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》第17条:船舶未按规定保持AIS设备正常工作、设备信息不准确、出现故障未及时报告的,均属于违法行为,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4. 《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》第4条: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自动识别系统(AIS)船载设备,并保持正常运行,AIS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当准确并及时更新,违者将依法从严查处。
5. 《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(2019)》及《营运船舶船载AIS设备检查指南》要求:长江干线100总吨及以上船舶,需按规定配备1台合格的A/B级AIS设备,每艘船舶仅允许配备并安装1台AIS,严禁擅自加装、改装,杜绝信号干扰隐患。
2026年7月22日 08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