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用对讲机信道划分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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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共用对讲机信道划分

(一)信道间隔 12.5kHz 或 6.25kHz。

(二)信道划分情况 在 400MHz 频 段 ( 406.2125 — 407.7MHz/406.209375 — 407.703125MHz)内为共用对讲机共划分 120/240 个同频单工信道,具体信道划分见表 1、表2。

表1 信道间隔为12.5kHz,共用对讲机信道划分明细表

表2 信道间隔为6.25kHz,共用对讲机信道划分明细表

二、共用对讲机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
(一)工作频率范围
1.信道间隔为 12.5kHz
406.2125—407.7000MHz。
2.信道间隔为 6.25kHz
406.209375—407.703125MHz。
注:以上频率范围的起始频点均为中心频点。
(二)占用带宽
1.信道间隔为 12.5kHz:不大于 8.5kHz;
2.信道间隔为 6.25kHz:不大于 4.35kHz。
(三)技术体制和调制方式
数字技术体制,采用 4FSK 等数字调制方式。
(四)发射功率限值
1. 车载/船载移动台:不大于 5W(e.r.p.);
2. 手持台:不大于 1W/3W/5W(e.r.p.)。
(五)功率容限
±1.5dB。
(六)发射频率容限
车载/船载移动台、手持台:1.5×10的-6次方。
(七)邻道功率限值
1.信道间隔为 12.5kHz
表 3  信道间隔为 12.5kHz,共用对讲机邻道功率限值

设备类型

偏移标称载波

调制邻道功率

瞬态切换邻道功率

车载/船载移动台、手持台

第一邻道

12.5kHz

-60dBc

-50dBc

第二邻道

25kHz

-70dBc

-60dBc

2.信道间隔为 6.25kHz
表4  信道间隔为 6.25kHz,共用对讲机邻道功率限值

设备类型

偏移标称载波

调制邻道功率

瞬态切换邻道功率

车载/船载移动台、手持台

第一邻道

12.5kHz

-60dBc

-50dBc

第二邻道

25kHz

-70dBc

-60dBc

(八)杂散发射限值
表5  共用对讲机杂散发射限值

参数名称

工作模式

测试频段

限值

检波方式

天线端口杂散发射

发射模式

30MHz1GHz

-36dBm/100kHz

正峰值

发射模式

1GHz12.75GHz

-30dBm/1MHz

正峰值

机箱端口杂散发射

发射模式

30MHz1GHz

-36dBm/100kHz

正峰值

发射模式

1GHz12.75GHz

 -30dBm/1MHz 

正峰值

 (九)测试方法
按照《专用数字对讲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》(GB/T 32659)、《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》(GB/T
12572)执行。
(十)特别要求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核准的频率范围、加大发 射功率(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),不得擅自更改天 线、改用其它发射天线或者改变原射频设计特性及功能。共 用对讲机设备不得通过前面板编程操作功能,违规扩展或变 更使用频率、修改射频发射参数等。

2025年7月30日 08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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